会议明确了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会商、反馈等办案流程,强调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要依法能动履职,加强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综合履职的工作格局。要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通过“开门审查”、“出门调查”等方式 ,对不起诉当事人行政处罚必要性进行审查。根据个案情况,对应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的,会同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开展训诫和法治教育,阐明法理、讲明情理,推动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让“不刑”不等于“不罚”、“罚当其错”等观念深入人心,促使当事人认罚服法,真心悔过,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大提升。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