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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时间:2020-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近两年来,我院在省、市文明委办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了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有利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先后被蛟河市委市政府、吉林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152人次、50个集体受到各级表彰。

一、加强六项建设,推进创建工作

1、领导班子建设。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把领导班子打造成一个团结奋进、互相信任、互相支持、求真务实、善于开拓创新、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集体。注重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落实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科学和民主决策。

2思想道德建设。两年来,我们按照上级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施活动为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六种风气”,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文明建设全过程,成为干警的主导意识和精神支柱。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中,结合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检察干警知荣辱、树新风。

3、勤政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在实行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检务督察暂行办法》,加强检务检风检纪督查,切实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自律意识。积极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传达上级纪检部门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剖析系统内外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干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院干警多年来无违规违纪行为,无办案安全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4、学习型单位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干警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多年来,我院在创建学习型组织、培训文明干警方面下功夫。在学习理念上,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使干警明确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在学习形式上,把个人自学、参加培训、专题研讨、专家讲座、基层体验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学习培训增强干警的学习效果。在学习内容上,我们把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文秘管理、现代科技、礼仪常识等都纳入学习范围,拓宽干警的知识面,努力把干警培养成为新时期的复合人才。在学习激励上,我们根据实际对学习的干警或安排时间、或报销经费、或推荐晋升、或提拔重用,充分激发广大干警的学习热情。2014年与培训机构联合在院内举办了为期8个月的司法考试培训班,为干警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了平台。两年以来,我院投入的学习培训经费40余万元,受训干警达600人次。通过学习和培训,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5、道德讲堂建设。我院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以来,以提升干警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重点,以倡导清正廉洁、诚信服务,忠诚负责、规范服务,严格公正、文明服务,知法守礼、高效服务等为主要内容,以“我听、我看、我讲、我议、我选、我行”为主要模式,按照“五个一”的流程进行,并邀请市委党校的讲师、身边的道德模范和优秀干警进行宣讲,传播道德理念,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的浓厚氛围。近两年来,有多名干警分别荣立个人二、三等功、个人嘉奖,被授予“吉林市十佳检察官”、“感动江城”杰出政法干警、优秀政法干警等称号。

6、优美环境建设。按高检院两房建设的要求,我院们在2011年末迁入现在这座设计超前、功能齐备的办案与侦查技术综合楼。院内栽种了红豆杉、槭树等品种各异的树木和花草,办公楼内摆放盆栽植物等绿化环境。按要求建设了独立的办案区,及时更新办案用车、电脑等,为办公办案提供了保障。修改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净化美化办公区,保持环境整洁。并将环境建设纳入检务督察内容,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检务督察组不定期对办公办案环境开展督查检查。院内种植花草树木,内务管理整洁规范,办公环境和干警精神面貌得到根本改变, “两房建设”工作被省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二、实施四项工程,提升服务水平

1、标准化建设工程。作为全省第一批标准化建设示范院,我院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制度的监督运行,实现了工作有目标、管理有程序、做事有标准、考核有依据的标准化建设目标。

2、人才培养工程。为有效整合人才培养的优质资源,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培养出适当数量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中等规模的检察业务专业型人才,大批量的基础检察通用型人才,形成基础牢固、中层得力、高层拔尖的金字塔型人才层次结构。我院制定实施了《主岗副岗工作制度》,除特殊岗位外全院干警在保证做好主岗工作的同时,全部参与了跨科室的副岗工作。为使这项工作不走形式,真正见成效,各科负责人为每位副岗人员量化工作指标,政治处每月跟踪公示,并依据《副岗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价。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和探索,走出了一条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与缩短一岗多能人才培养周期的“双赢”之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4名业务骨干被评为业务尖子,纳入省市检察院人才库。

3、优质服务工程。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设立“派驻蛟河市经济开发区检察室”,作为派出机构,代表我院在蛟河市经济开发区内依法履行相关职能。听取群众意见,提供法律咨询,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先后组织开展了“百个支部千名党员入户走访”、“发展上水平、干部下基层”、“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及服务新农村建设、“三帮扶”、“保民生、促发展”等活动,全体检察人员走进300余户群众和党员家门、走进工商户和企业、走进社区和基层组织,开展包联帮扶工作。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利用节假日,深入福利院、特教学校送温暖,开展法律咨询、义务植树、无偿献血、环境保护、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等公益活动。仅2013年,就为困难党员捐送总价值达14280元的春耕物资,为困难学生捐资6600元,为困难家庭、困难党员捐送物价值近9000余元。通过派重点后备干部挂职到企业、院领导定期走访等形式服务企业。通过开展服务工作,增强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服务实践总结出的《“四个方面”加强基层检察机关群众工作》一文被《检察日报》刊载,《新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如何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获全省检察理论研讨年会二等奖。

4、帮扶共建工程。近年来,我院严格落实双拥工作制度,确保军地关系协调,加深了军检之间的深厚友谊。院班子成员每年都会与全院退伍军人共渡“八一建军节”,尽全力照顾院里的现役军人家属。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共建工作,与民主街育才社区和白石山镇夹皮沟村建立了帮扶共建关系。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结合实际需要,捐赠了1万元基础建设经费以及价值一万多元的电脑、办公桌椅,沟通相关部门为农村文化大院及时送去了音响、健身器材、秧歌服、锣鼓、篮球架等价值5万余元的文体器材;继续开展检校共建活动。2012年以来,我院与辖区内的三所学校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与之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我院公诉科青年干警多次到学校做法制宣传报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此我院还荣获了“吉林市青少年矫治教育基地”光荣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2014年度吉林市未成年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三、开展四个活动,构建和谐氛围

1、学雷锋活动。我院始终把关心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弘扬雷锋精神融入到核心价值观、树立六种风气等活动中。几年来,我院干警全员参加了“慈善双日捐”、“泥草房改造”、“抗震救灾”、“抗洪救灾”等捐款活动,平均每人年捐款600元。经常性地组织青年干警参加社区劳动、到养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到学校为农民工子女捐资助学等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扬。

2、志愿服务活动。为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积极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的良好氛围。我院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利用节假日,深入福利院、特教学校送温暖,开展法律咨询、义务植树、无偿献血、环境保护、向困难群众捐款捐物等公益活动。2013年以来,志愿者们积极参加“绿化新区、美化蛟河、巾帼在行动”、“清洁家园”等志愿活动,受到了团市委和宣传部的好评。

3、勤俭节约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讲话精神,我院以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和营造节能氛围为切入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能,降低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为核心,坚持把搞好宣传、营造氛围作为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途径,开展了“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宣传活动,制作节能减排工作展板,在食堂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以及充分利用特定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将节约能源的意识灌输到每个干部的头脑中。狠抓规范管理,堵塞制度漏洞。加强用电、公务用车、用水、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节约公务支出等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机构节能工作,机关能耗明显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全院上下形成了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用纸等的良好风气。

4、检察文化活动。我院成立了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女检察官工作站等组织,广泛开展书画、摄影、征文、健身等活动。购置了大量图书和各种健身器材,建起了图书阅览室。设有健身室、更衣室、淋浴室等,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创造了条件。两年来,先后参加了吉林市检察院和蛟河市组织的篮球、羽毛球等比赛,获得了季军和个人奖项。通过组织登山读书交流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磨炼意志,强健体魄,同时,也为做好检察工作增添了动力。每年的传统节日我院都会根据内容的不同有计划地开展座谈、登山等活动,活跃干警生活。

四、倡导三个文明,实现素质提升

1、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围绕创建要求,我院针对难点和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掀起了创建工作热潮。多次在全院大会上,要求干警坚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做起,做到文明办案、文明出行。积极开展创城宣传和法律宣传工作。两年来,共组织了“构建和谐社会”、“国际禁毒日”、“举报宣传周”等10余次宣传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坚持正面教育,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六种风气的基本要求,结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和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范》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内容,进一步培育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文明素养。不断规范检务接待大厅的接待工作,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了文明接待和服务质量。为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文明礼仪素养,塑造良好的检察官职业形象,推动检察文化建设,我院还特别邀请了市委党校讲师来院,给干警们专门讲授检察礼仪知识。 

3、传播文明风尚。通过开展文明风尚传播活动,进一步规范干警的行为,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干警的民族团结凝聚力。为每名干警制作了廉政警示桌牌,放置在每名干警办公桌最醒目的位置,时刻警醒干警。通过检察官讲堂、道德讲堂、干警大会等形式,宣传道德知识。制定实施《蛟河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文明上网规范》等制度,指导和引导广大干警在网络上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文明,引领风尚。

近年来,我院的文明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没有被认识的客观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实践中努力探索和完善,不断提升我院的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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